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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靳岭永远记得在书上看到关于“天敌”这个名词的解释之一是……彼此都非常讨厌,怎么也合不来,每每见面就像有不共戴天的仇恨似的两人。他之所以会对这个词汇记忆深刻的原因,就在于他有一个“天敌”。
向来总能和他人相处良好的卫靳岭,就是看那个家伙不顺眼到了恨不得把他丢到太平洋的程度。
外人看来,他和那家伙的感情照理来说应该是要很好才对;无巧不成书,两人是对面邻居,双方家长又是自高中时代的好朋友,四人还曾经相约若产下一男一女,就要进而当起亲家。
有了这层指腹为婚的缘分,两人就算后来都不幸是男孩,也不至于会莫名其妙地成为死对头吧?
其实在两人孩提时,也曾因为父母的关系而感情好得如胶似漆,但这份青梅竹马式的情感却在两人升上国三时产生变化。
小孩子吵架是最会互相记恨的,尤其是那种为了些小事经年累月的仇恨;然后,在发生口角时,只要有一方提起陈年旧事,这场原本只是口头骂个两、三句就能结束的争执,自动会演变成一场严重的世纪大对决。
敌视的火花就是在这一连串不曾终止的小争吵中摩擦出来的,而这些小争吵十之八九通常也只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已。
当然卫靳岭也曾静下心仔细想过,为了这些搬不上台面的琐事吵得这样不可开交,好像是太愚蠢了些。
可是,要教他跟那个明明比自己小六个月、却总是一脸傲气十足的混蛋主动和好?想都别想!更不要说他明明比自己小,还有一张跟女孩子没两样的俊美脸孔,居然拥有比自己更高大而结实的身材。
而且,那位一直在师长和同学面前扮演好学生的青梅竹马,只有在他眼前才会表现出真实的恶劣脸孔,教他要不气都难!
另外,加上他三不五时就会“陷害”他,要让自己不恨他,着实是件比登天还困难的事。
不,其实该说他和柳冰雾交恶的肇端,就是方才提起的陷害,而其后不断的争执,不过是雪上加霜而已。
总而言之,种种原因凑在一起,他们感情恶化的情况是相加又相乘,卫靳岭对他这同年玩伴的不满自然倍增千万倍。
他们虽非天生的天敌,但在长年的相处后,交恶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以目前的状况看来,做一辈子的宿敌似乎已在预料之内。
偌大的足球场上,一群身穿球队制服的高中男生,正在夕阳余晖的照耀下挥洒青春的汗水。
台湾此时早已进入秋季,什么秋高气爽都是骗人的。在湿度这么高的国家里,那既闷又热的空气,让这群已在球场上奔驰超过两个钟头的少年,不但气喘如牛又汗如雨下。
精心整理过的人工草皮在被践踏后,显得有些凌乱不堪,而大半已体力不支,必须拖着钉鞋走、奔走其上的队员,更是加速草皮的破坏程度。
一发现这件事,身为足球社队长的卫靳岭立刻下令要所有的队员到跑道上集合,避免使足球队最重要的草皮再度受损。
“喂!别偷懒!”瞪着想钻进视野死角的两名一年级队员,卫靳岭光火的对他们大皱其眉,“叫你们到一旁集合可不是要解散,这么急着想回家做什么?”
“没,没有这回事的!学长。”
其中一个学弟立刻忙不迭地摇头否认,而另一位也附和似的小跑步上前。
“那就给我过来,好好练凌空盘球。”
“是!”
“真是的,才进社团就这么松散。”卫靳岭一边眼观八方的注意着所有队员的练习状况,一边忍不住低声嘀咕。
现在是第一学期开学的第三周,升上二年级后即被任命为足球社社长兼队长的卫靳岭,正努力的训练十五个新进队员,希望他们能早一点进入状况。
拥有优良历史的足球社,一向为学校争取到不少奖杯,因此有不少各地的足球保送生皆进入这所高中。
要带动这群专长本来就是足球的热血高中生,队长除了必须要有卓越的精湛球技外,还得拥有领导人的领袖气质。
幸运的是,在国中及高一分别得过几次最有价值球员的卫靳岭,似乎不需担忧这个问题;男人天生有着服从强者的倾向,因此不管他的命令有多严苛,都毋需担心有人会不服他的带领。
“靳岭,你最近好像很快乐。”一名和卫靳岭同班的同学盘着球靠近他后,以不大不小的声音问道。
“咦?”
将足球从后脚跟往上一顶,越过头,然后由膝头接住、并怔忡了一秒钟后,卫靳岭才搞清楚这个问题是冲着自己来的。
“没错,没错,队长,是不是有什么好事?”
“耶?什么好事?我也要听。”
“罗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