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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鹊桥仙》(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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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身体已经有打晃趋势的少女,李恪连忙把她扶到座位上坐下。

    “酒不错……再……来一杯……”

    “你一个小姑娘家的,喝什么酒。”

    李恪连忙把酒拿到一边。

    二两高度酒,还是一口闷。

    放在成年男子身上,也不一定受得了。

    她现在还能说话,就已经非常不错了。

    “凭什么……男人能喝……女人就不行……”

    少女不满地嘟囔道。

    坏了,不会在这个时代就有拳师了吧?

    不会吧,不会吧。

    好在少女没有在这个问题上继续纠缠,似乎她也意识到了自己说的话有些不妥,于是换了个话题道。

    “家里给我安排了一门婚事。”

    李恪心头一震,明白了她看起来心事重重的原因。

    “哎……”

    李恪不着痕迹的叹了一口气,原来同是天涯沦落人。

    努力控制着自己的表情不发生变化,李恪笑着道。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是挺好的么?”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写照。

    天地君亲师,这五个人的命令你不能违背,这是刻在骨子里的东西。

    李恪承认,这是封建社会的糟粕,但是他却没有能力去改变。

    只能尽可能地安慰面前这个落魄的少女,顺便让自己不怎么平静的心变得好受起来。

    “好什么呀,连面都没有见过……我都不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酒劲上来,少女的面色有些微红。

    “说起来,你也不小了,家里就没给你找一个?”

    “什么叫我也不小了,你眼光有问题呀。”

    李恪开了个玩笑,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看样子是有了。”

    不料少女虽然醉得不行,但智商仍然在线。

    “你还欠我一首诗呢。”

    “你不也没找到我要的东西。”

    “我不管,我今天必须听你给我念诗,不然我就不走了。”

    少女不依不饶地道。

    李恪有些无奈,果然女人都是不讲道理的生物,这条放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的。

    “好吧……就一首。”

    看着面前快要醉倒过去的少女,李恪心中无端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觉,很轻易地就妥协了。

    “你不是为情所困么?那我就送你一首相关的诗吧!”

    “诗名……《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严格来说,这首是词,并不能叫做诗。

    而且“词”这个叫法,也是从宋代开始流行起来的。

    现在仅仅是有了一个雏形,被称为“辞”。

    当然,唐初的诗处于变革期,正努力地从魏晋遗风的影像中脱离出来。

    所以在这个时候拿出点标新立异的东西,也更加被人们所接受。

    真要说诗的话,李恪不是拿不出来。

    但论起他心中此刻的感觉,再没有比这鹊桥仙更合适的了。

    “什么嘛……这明明是词,你耍赖。”

    少女轻声道。

    “不过,看在这首词做得不错的份上,原谅你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真好。

    这就是他想要对我说的话么?

    带着这个想法,少女一头栽倒在桌子上,沉沉睡去。

    “啊……这?”

    李恪有点懵,什么情况,怎么说晕就晕了。

    带着求助的目光看向霍去病,后者耸了耸肩,给他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打仗他行,论起谈恋爱方面的经验,他还不如李恪呢。

    李恪好歹上一世还活到了三十多岁,虽说没有结婚,但也有过几段恋情。

    而他可是在二十二岁的时候就英年早逝了,一辈子除了打仗之外,就再没干过其他事情。

    看着醉倒的少女,李恪挠了挠头。

    要是放在后世,面对这种情况他就直接动手抗回家了。

    可现在不行啊,要是真的这么做,他敢肯定。

    明天整个长安城的人,都会知道吴王殿下对醉酒女子耍流氓的事情。

    这种名声,还是不要落下的好。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好词啊,好词。”

    一个身影突然坐在了李恪的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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