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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章 不信不法,虎亡宰危(4K8)(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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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师孔仲尼第二百六十一章 不信不法,虎亡宰危(4K8)

    菟裘外的小渡口上,宰予甚至来不及解下身上的铠甲,便带领着菟裘四天王一同前来迎接范蠡。

    “少伯,许久不见,消瘦了。”

    宰予笑着正要下车,便看见范蠡已经主动上前施礼。

    “宰子,何故这副打扮出城相迎呀?”

    子贡在一旁笑着为他解答道:“国中乱党谋逆,子我率菟裘三百众驰援曲阜,刚回来没多久,便得知少伯你造访菟裘的消息。你今日正是来得巧啊,若是早到几天,恐怕我们仍在曲阜作战呢。”

    一旁的越女听到这里,愕然道:“还真让范子猜中了?”

    她这一出声,顿时将大家伙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虽然众人没有几个能听懂越地方言的,但女子的声线还是能够辨别得出。

    一开始,他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范蠡的身上,又瞥见越女腰间佩剑,于是便想当然的认为这是来自越国的一名男武士。

    因为按照鲁人的惯性思维,唯有参军入伍的国人,抑或是士一级的角色才能佩剑。

    而越女披在肩头的乌黑秀发,则被他们当成了越地风俗,毕竟处于四夷之中披发左衽都属于常见现象,因此也没有特别放在心上。

    可当他们细看时,才终于发现不对劲。

    且不论越女的五官秀气,吴越地区的男子不是断发纹身的吗?

    头发这么长,想必是女子无疑。

    宰予试探着问了一句:“少伯,这位,是……您的内子?”

    范蠡见他误会,赶忙澄清道:“非也非也。这是我国的剑术名家,南林越女。此次随我北上齐国,是准备向齐国技击之士寻求挑战,以便在剑术技击之道上取得进步。”

    申枨眉头一皱:“女子习练剑术?”

    孔鲤亦是附和道:“女子力弱,男子力强,两相比对,如何能成名家?”

    子贡则咳嗽一声,偏头望向孔鲤,提点他道:“伯鱼,你年近三十,却仍未娶妻,这是有原因的。”

    高柴听到三十这两个字,不由从袖中掏出去年制定的生育法案,冲孔鲤念叨着。

    “伯鱼啊!你抓点紧,再不快点,等到今年冬天,你就该判了。”

    冉求听到这话,一把将高柴手里的卷宗抢了过来,怒声呵斥道。

    “子羔!什么意思?你还准备把夫子抓到菟裘来,强制执行不成?!”

    高柴闻言,只是悻悻道:“法令已经向民众昭示过了,该执行那就是得执行。要是伯鱼这里不执行,那以后民众还会按照法令行事吗?

    夫子说过: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

    言语忠实诚信,行为笃厚恭敬,即使到了蛮貊地区,也能行得通。

    言语不忠实诚信,行为不笃厚恭敬,即使是在本乡本土,能行得通吗?

    我相信夫子一定会体谅我们的难处的。再说了,本邑并不具备抓捕夫子的权限。

    夫子身为小宗伯,领大夫之爵。按照礼法,想要逮捕与处置大夫,必须经由大司寇主审,大司马、大司空、大司徒、大宗伯及太宰五卿从审。

    六卿达成一致后,还需要经由国君点头认可,方才可以对大夫进行定罪与处罚。

    再说了,菟裘之法属于宰氏家法,不属于鲁国国法。

    所以,约束力只限于宰氏家臣及领民,本身也管不到夫子,你就别操这个心了。”

    经过高柴这么一解释,冉求总算松了口气。

    他将卷宗还给高柴,道:“礼法一科,我学的没你扎实。既然你觉得没问题,那就一定没问题。”

    冉求松了口气,一旁的申枨却琢磨道:“但这样一来,不还是等于没有兑现法令吗?民众可分不清什么家法、国法。只要犯罪者没有得到相应处罚,在国人看来,不还是等于不公吗?”

    高柴点头道:“子周,我倒没想到,你居然还能考虑到这一层。不错,的确存在着这样的忧患。所以,我先前就曾与子我商议过,要给生育法案中增补条款。

    针对伯鱼这种,父母与子女双双健在,但却同国而不同家的情况,应当延长子女劳役期限。

    当劳役期限已满,然而依旧没有婚育意愿的,应当处以流刑,革除菟裘民籍。”

    孔鲤一听这话,登时怒了:“子羔,你什么意思?专人设专法,特地冲着我来的是吧?”

    高柴道:“你瞧你这话说的,你还有半年多的时间呢!我这都已经提前告知你了,你如果再不好好做准备,那就属于知法犯法,到时候判决一定从严从重。”

    “你!”

    孔鲤被高柴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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