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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军入城(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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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蹄卷过,在青石街道上敲出哒哒回响,城门远远传来嘈杂人声,金逢春披衣下床,丫鬟在脚边一动,爬起身点蜡烛,“城破了!”

    她话声中毫无睡意,显然和金逢春一样一夜未眠,金逢春想要镇定,但吁出来的气都带着抖,抓住丫鬟的手,“破了,买活军进来了。”

    “买活军……”丫鬟双喜和她紧紧牵着手,两人在昏暗中都是一般的心思,“但凡军丁进城,传闻都要大掠数日……”

    生逢乱世,命似飘萍,便是生做官宦女儿,对这些事也并不陌生,金逢春是县尉之女,消息更是灵通,听家人说起十数年前此地被乱兵流民攻破城门,城中十停人最后活下来的不过六停。

    先是流民,因天灾不得活,造反作乱,攻破城门之后,将粮仓打开,吃饱了饭又将稻谷装满随身行囊,期间抛费无数,更裹挟走了城中不少生计无着的青壮。

    流民来过,之后便是平叛的朝廷大军,说是平叛,总之在这东南小城也没听说怎么和流民打,大概总是打了两场,都是大败,溃兵逃到城门口,索要粮草,但城里实在拿不出来了,流民因无粮聚集,但在粮仓面前丝毫想不到别人也饿着,吃不掉带不走的稻谷,一边走一边抛在地上,脚跟着踩了过去,根本吃用不得。

    乱兵索粮不得,涌入被流民打破还没修复的城中,烧杀抢掠,肆虐了三日方才被赶来的将军亲兵重新收编,至此,这城中已没有家庭没有死人,城外所辖的村落更是没几个活人,不是被流民裹挟而去,就是被官兵当反贼杀了。有些逃入深山躲避匪患的,回来一看,一颗粮都没了,田地里未成熟的稻谷也被割走,索性也落草为寇,或者往北面乞食而去,也做了流民。

    这些也大多都是成年男丁才有得选,至于妇孺,在乱世中就好比草一样不值钱,早已死得差不多了。金逢春就是妇孺,双喜也一样,虽然是县尉家里,在本地多少也有些势力,但十数年前家里一样死了人,她一个姐姐一个哥哥都是这样没的,姐姐被乱兵看中,掳走之后饱经蹂.躏,对外都说她当即就咬舌自尽,家里人也讳莫如深,哥哥当时还小,受了惊吓,一病不起,就这样没了。

    金逢春今年十四岁,是动乱之后才生的,但在这样的世道里也很老成,甚至可以说是有些老气,此时心中不断想着关于买活军的种种传闻,又不禁设想自己若是也被乱军掳去该当如何。当然,体面人家的女儿,对外唯一的答案就是立刻自尽,这样对大家都好,但金逢春才十四岁,她一点都不想死,而且金家对女儿也还算不错,当时她那个姐姐被父亲用两袋米救了回来,家里也还给请了医生,是她自己没有熬过,是以金逢春现在还可以想想,若是她被掳走,而且身体康健些,能够熬过去,应该也还有一条活路走。

    但买活军大抵是不会这么做的!

    被掠走这是最坏的打算,金逢春心中犹存期望,买活军十年来在江南名声渐显,算上临城已有了两座城的地盘,虽然都是这般方圆不过数里,辖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势力。而且他们名声很好,至少从不烧杀抢掠,他们是不抢的,顾名思义,买活、买活,落到买活军手里,只要拿出钱粮,就可以买得活路。

    “买活军……买活军来了也好。”双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处,在金逢春掌心轻颤的手逐渐稳定下来,喃喃地说,“比别的大王来了好,小姐你说是不是?”

    金逢春捏了一下双喜的手,在乱世中人要学着开朗些,否则日子是过不下去的。“不错,落在买活军手里,还算好的,我们不会有事的。”

    一夜无话,但两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没有睡着,大家沉默地听着街道上的脚步声、人声,各自提心吊胆,但还好,没有哭喊声也没有火光,金县尉身边长随过来敲窗户,吩咐他们熄了蜡烛,“没什么事!我们去门口听过了,买活军进城了,他们的规矩,天没亮不许人开门——天亮了没吩咐也不许开。”

    偶尔的呵斥声,大概就是有人开门窥伺引发。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来,像她们这样的人家,最怕的就是混乱,但凡有一丁点秩序,作为县里最顶尖的官宦人家,总能设法保全自己。

    如果金县尉功名心重些,又或者胆子小一些,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现在就该担心她被许配给买活军首脑了,毕竟买活军这两年开始逐渐扩张地盘,天下乱成这个样子,谁都看出要改朝换代了,买活军作为如今的临城之主,就算最后不能夺得天下,至少也能在临城掌权几年,金县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举,也没什么比一个漂亮的女儿更适合表达自己的忠心。

    不过还好,父亲不是这样的人,而且,是买活军进 城,金逢春想到这里突然又觉得买活军进城对她实在是大好事,真比别的草头王要好得多,天快亮的时候,她终于迷迷糊糊睡了过去,而且没有做太多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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