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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是大小姐 二十四(第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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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挽歌调整了一下状态,素手轻轻掸了掸裙子上不存在的灰尘,恢复清冷疏远淡漠的宋挽歌本性。

    原主宋挽歌可是一个冰美人,在剧情里面,宋挽歌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冰冷淡漠,与世隔绝的,她这个样子已经有三四年了,而且同时也是这三四年里,她才对宋锦歌非打即骂,恨不得她死。

    原来宋锦歌的母亲李氏是宋挽歌的母亲身边的大丫鬟,后来她偷偷怀孕,被宋挽歌的母亲沈氏发现时,也是大腹便便,强行打胎只能一尸两命。

    沈氏心善,看在她们往日安安分分,且李氏又是自己的陪嫁大丫鬟的份儿上,给李氏抬了位分,也就从一个上不得台面的通房,转变成了一个正经的姨娘了。

    因着她奴婢的身份是改不了的,所以就算成了妾,也只是贱妾,纵然不是贵妾,也比一般的通房好了不少,至少每月月银是比通房多上一两的。

    然而这李氏却不满足这个身份,表面上攀附沈氏,一副人畜无害的小白花模样,暗地里却一直给宋挽歌下毒,所幸沈氏也并非良善之辈,柔若无骨的外表只是她取悦宋丞相的一种手段罢了,事实上,作为丞相府后院的掌权人,她又岂是一般的妇人能相比的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逆鳞,龙有逆鳞,触之必死,而沈氏的逆鳞,就是她十月怀胎,含辛茹苦生下的宝贝女儿,宋挽歌。

    李氏给宋挽歌下毒,被沈氏察觉,她开始慢慢布局,她给宋锦歌下毒,给李氏灌了一碗红花,李氏便再也无法怀孕,她只能把所有的希望寄托在她唯一的女儿,宋锦歌身上了。

    她一直恨宋锦歌不是个儿子,如果是个儿子,那必然是丞相府里的大少爷,而且沈氏没有儿子,若是她生下的是儿子,那她一定可以母凭子贵,夺得丞相夫人的位子。

    然而现如今,她已经不能再有身孕了,她纵然再不喜欢宋锦歌,也不得不在她身上花费心思。但是多年来,宋锦歌连修炼都是个问题,她也渐渐心灰意冷了,她不知道,这都是沈氏以牙还牙,还她的礼。

    宋挽歌修为突飞猛进,五岁就是后天大圆满,九岁就踏进了黄阶,被誉为宋家几代中的第一天才。家主为她洗筋伐髓,从天雪宗那里求得了一颗大涅槃丹,从此宋挽歌就一发不可收拾,大有问鼎大景第一天才的意味,然而这大景第一天才,却被万亲王世子给牢牢霸占了。

    万亲王世子北冥檀,据说生得极好看,面若冠玉,眼似流星,墨发玉簪,月袍玉带,祥云皂靴,风流潇洒,玉树临风,清冷高贵……

    “天雷虎,不如我们赌一把吧。”宋挽歌冷冷说着。

    “赌?”天雷虎似乎很惊讶,这个女人是不是脑袋被门夹了,居然和他谈条件,有意思,真有意思。他就暂且答应她,看看她能耍什么花样好了。

    “对,就是赌。”宋挽歌挑眉,看了看他的神色,揶揄地说着,“怎么,莫非,作为万灵山之主的你,”宋挽歌巧笑嫣然,凑近天雷虎的耳边,眼神迷离,带着一阵阵魅惑的声音,传入天雷虎的耳畔,“怕了?”

    天雷虎惊愕地看着宋挽歌,久久不能回神,待他反应过来,急忙后退,一张白皙的脸变得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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