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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我军败啦!(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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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眼铳只能打不着甲的人,毕竟神铳腹浅,铅子疲软,遇到札甲就只能听个响,就算这些穷得叮当响的东虏只穿得起皮毡,铅子打在身上也只是皮开肉绽,伤不到根本。

    不过这轮排枪本来就不是为了杀伤,而是用于打乱对面的阵型,迟滞进攻。

    布置在后排的弓箭手开始抛射箭矢,番婆子没来得及糟蹋的上好重箭越过枪尖,稀稀拉拉的落进有些散乱的人潮,被放倒的人很快就淹没在前赴后继的人群中,这些赶上来的突厥兵没吃到三眼铳和虎蹲炮的铅子,刚看到繁华的科林斯城区,满脑子都是钱财,这一轮箭怎么吓得倒他们?

    科林斯城区是没有墙的,如果敌人连北边的长墙都被突破,那给科林斯修建环绕的城墙也无济于事,西域的县城大抵都不修城墙,除非市镇处在要冲之地,不然最多建个木栏篱笆,城墙不仅昂贵,还会阻碍商队和农民进出城镇,长远的看影响百货流通,比如说上海县以前是没有城墙德,后来倭寇肆虐,上海人民不堪其扰,花了三个月众筹建了一圈城墙,如果是北京管这事,怕是三年都不一定走完手续。

    所以只要城墙破裂,战局基本就定下了,透过城墙缺口看到的商铺和建筑催促着每一个突厥士兵玩命的往前冲,抢到一个妇孺,等于白捡三年军饷,抢到一个壮劳力,五年,抢到一匹马,则抵得上十年,虽说苏丹给的军饷不算低,但不是每个月都有仗打,打仗时也要人吃马嚼,攒不下多少钱,一年到头还是给苏丹打白工。

    不想子子孙孙都当个大头兵,就只有两条出路,要么战场上作战勇猛,给长官留下深刻印象,被选拔为军官,要么打完胜仗之后饱掠,把突厥人的快乐建立在拂菻人的痛苦上。

    一个体格健壮的鞑子拎着两把弯刀从小步快跑的人潮中脱颖而出,狰狞的面目好似暴怒的狮虎,那身札甲和以一敌百的气势一看就知道是靠战功升上去的猛人,骁勇之人固然在战场上很容易建功立业,得到赏识,但是……

    朕对着飞镖哈了一口气——据说这样能提高命中率,接着精铁打造的飞镖激射而出,插进这猛人的脑壳,他哼都没哼一声就扑倒在地,死得干脆利落。

    猛人升官容易,死也很容易。

    不断有人扑到长矛上,硬木矛杆也被前赴后继的人浪积压的弯折,即使前排的矛围抵在地上,整条战线也不由得向后凹陷,后排伸出的长矛不停的在早已死透的尸体上戳刺,但无数突厥人怪叫着从后面往前挤压,那些尸体被长矛和后面的人撑着,甚至都倒不下去。

    每根矛杆都被五六人推挤,不断有不堪重负的矛杆折断成两半,罗斯卫队和城防营的士兵便调转残存的矛身,用尾部的配重球击打,并向后撤退。

    突厥人舍生忘死的冲击会让没见过世面的士兵慌乱,听到瘆人的惨呼,嗅到空气中血混合着汗的臭味,即使是训练有素的士兵也会感到害怕,一旦一个人动摇被同伴看到,其他人也会一起动摇,要要是被恶鬼般呲牙咧嘴的鞑子吓到,丢下武器跑了,整个大阵都会陷入崩溃。

    所以朕才要给士兵们喝马尿,马尿一喝很快就上头,除了生气脑子里没有别的想法,对面的鞑子在他们看来好似门杠成精,叫的越是大声,越是想狠狠削他们一顿。

    毕竟要以一千人堵住几万人的冲击,这已经不是以一当十,而是以一当百。

    鞑子为了劫掠,没带什么长兵,再说他们本就不喜欢使长兵,而两军一交战,马弓也不便射击,那些绵软的短弓也不是长弓的对手,一时间吃了大亏,战了数合,连枪阵第一排都碰不到,我们折的是枪,他们折的是人。

    冲在前头的鞑子不肯在枪阵前送死,妄图往后退,但后面的人看不到,还在朝前推,脚在沙地上犁出一条条深沟。

    说来长,鞑子在枪阵前串成烤肉不过是转瞬间的事,谁都反应不过来,枪阵受到压迫,徐徐往后退,苏丹的兵锋朝前推进,但每走一步都要付出十几条人命。等前面的枪阵退无可退,屁股几乎顶到后面的方阵矛头时,长枪也折断了许多,枪阵不再那么密集,几个突厥人抓住了枪杆,不顾身上手上的血顺着枪杆淌下,硬是不让长矛抽回,其他人则趁着枪阵出现空隙,钻到灰牲口矛兵面前,也不管身上的伤势,抽刀便砍。

    兴许鞑子觉得枪兵没了家伙,就只能任人宰割,虽说朕给每个枪兵都配了雁翎刀,不过突厥人是近东一霸,好勇斗狠,平日不管是和土库曼人火并,还是去匈牙利人地盘抢麦子,哪里在白刃战上吃过亏?寻常吃皇粮、吃月钱的枪兵被近了身,跑都来不及,只消骑马追着砍就是了。

    如果朕的灰牲口在近身战之前先吃了几轮箭,如果朕的灰牲口没有狠狠操练过,如果朕的灰牲口没饮下魔药,兴许还真会在白刃战中落了下风,只可惜朕向来不喜欢打以弱胜强的仗,朕只喜欢恃强凌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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