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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牛头人必须毁灭(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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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身重甲什么都好,就是胸口憋得慌,甲虽请甲匠改制过,也需用布条在胸前捆扎两圈,才穿的进。

    这败家娘们,长那么许多肉作甚,且不说妨碍朕挥剑,将来也不知谁家三世作孽娶回家,这每年缝制新衣,得多用多少布料?

    巴列奥略家的大小姐细皮嫩肉,穿不惯麻布,衣料素来是棉布和绸缎,吃饭也是食不厌精,全然不顾民间疾苦,还美其名曰“孤富有四海,吃几斤糖怎么了?”,那四海是朕的!你不过是同那些太后一样,垂帘听政罢了,江山还不是信朱?

    但再可恨也没穆拉德与黄太吉可恨,只要世界上没有这两人,番婆子就是每天穿貂,换下来的貂皮烧着玩又有何不可?

    可惜祸害留千年,这两个匪首又正是年富力强的岁数,除非朕能晚上叼着剑摸到他们卧室,否则平白不会暴毙,朕总不能带着十万铁骑,直接冲进埃迪尔内或者赫图阿拉,把这两货阵战了……似乎也不是不行?大明律也没说皇帝不能御驾亲征嘛。

    决定了,朕清理完突厥人,回去就点齐人马,御驾亲征辽东,敢和朕哔哔的勋贵一律抄家发配台湾。

    心中给黄太吉的斩刑文书批了红,更觉胆气冲霄,崇德皇帝朕都不怕,区区鄂图曼人,弹指可灭。

    朕骑上战马,这匹马颇有些年岁了,牙口磨损得厉害,平日放在马场充当种马,只可惜年纪毕竟大了,那些母马都看不上它,朕本着物尽其用,拿来用天理拳和五雷正法针灸穴道,打通经络,迫出它的潜能,令其焕发第二春。

    不仅搭进去许多功夫,还耗费了不少药材,换成钱也有好几个杜卡特了,用军机处的话说,这叫课金,大抵是某种孝敬的别名,引申为花钱消灾,或是用香火钱敬神拜佛,谋取好处。

    侍从给朕递来一杆骑枪,这长逾两丈的骑枪是西方传来的,中间挖有空槽,虽然长,却只有五斤重,极为轻便,还附加了骑枪环与护手,即便是身披铁甲的甲士也能以马力一击撞飞,只是这枪不禁用,自个儿也会折断,只能用于破阵,不能用来反复冲杀。

    城头开始传来弦响声,隔着一堵石墙,朕也能听到鞑子中箭倒地的惨叫,抬头看着城头的一名旗令官,朕示意身边的旗兵舞动红旗,那旗令官见到,也取下身上的一面小红旗,冲着朕舞动了两下。

    这是鞑子已经越过堑壕的讯号,于是朕拎起骑枪,将头盔的面罩放下,又接过一面木盾,两腿一夹马腹,命战马冲向城门。

    在朕身后,是三十名铁甲骑兵与四十圣殿骑士,也是银盔银甲,高头大马,手端长枪,似是看不到禁闭的城门似的,随着朕加速冲去。

    就在朕距离厚重的城门还有不到二十步时,看着城门的十几名卫兵将门拉开一道细缝,正好容战马通过,朕一马当先,只觉甲片擦碰着大门的边缘,再一转眼已再门外,战马载着朕迎着远处腾起的鄂图曼箭雨直冲过去。

    在朕催促下,战马快步跑着,一声长咴,马蹄踏在泥地上,激起团团烟尘,七十余骑鱼贯而出,跟着朕迅速穿过壕沟在城门前唯一的通路,随后阵型向两侧展开,好似孔雀开屏,矢锋破竹般,扎进了迎面冲来的鄂图曼步卒群中。

    朕引导着长矛直穿过冲在最前一人的脖子,有句话叫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攻城时主将历来会重赏先登之士,不是赐给千金,就是拔擢为武官,甚至还有封爵的——攻城拔寨亲冒矢石还能活下来的猛将,这种人不分为勋贵,难道让给李自成开门的朱纯臣当吗?

    只是天下之事,几分利就有几分险,仗着勇武冲在第一个,却不一定有福分封爵食禄,虫子起得早,那就只有被鸟吃的分,长矛横过,直接划开这位爵爷的喉咙,而骑枪却未损分毫,这鞑子丢掉弯刀,捂住脖子跪倒时,战马早已从他身边疾驰而过。

    接着朕又把长枪插进第二人的胸膛,他被战马狂奔的劲道撞飞出去,朕的剑法精准无误,这枪虽长,但腋枪之法使其稳固无比,轻易就从那鞑兵札甲的缝隙中钻入,再以天理拳感应枪尖,避开所有骨骼,扎穿他心脏之后又从背心钻出,继而连人带枪又撞在第三人身上。

    这时枪上挂着个人,看不清枪头走势与盔甲缝隙,只是以蛮力扎进第三人的胸甲中。

    若是这第三人披挂的是寻常皮甲、札甲,倒也没什么,但这人却是个牛录额真一类的军官,身着重甲,胸口是个明镜似的护心盘甲,枪头扎在甲上倒是扎进去几分,但空心枪杆吃不住力,若是只扎血肉之躯,朕以庶人剑和天理拳劲加持,倒也无惧,可是朕骑着战马全力冲阵,金铁相交,枪杆上还和烤全羊似的串着个人,减重过的枪杆好似百奇饼干一样居中咔嚓折断。

    番婆子应该很喜欢这种后世才有的零嘴,只可惜现在朕只能给她弄点血馒头。

    这牛录额真虽然借着护心镜,侥幸未能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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