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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丝路 > 来自深渊的我今天也要拯救人类 > 第274章

第274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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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好几次的用了别人的视角——否则我没办法把事情讲清楚,因为佩佩没看见,她不知道。

    在这一卷的末尾,所有的事件汇集一起,每一件都是热血沸腾,每个人都处在漩涡的中心,玛格丽特,维多利亚,老雷克蒙,甚至是老公爵,索菲亚,尼禄枢机,他们都是主角,都会让大家眼前一亮,或者气愤唾骂——我原本是这么想的。

    但是,以第一人称来说,铺的太大了,大到脱离掌控。

    如果我都把这些讲出来,讲好,那光与暗恐怕能写到一百...也不知道够不够。

    就其实我预想的高-潮,本以为它是铺垫过后的高-潮,结果写下来的时候,发现这需要用整整一卷来说都不够。

    铁甲卫攻城,幻灭失控,教会的矛盾,佩佩的成长,维多利亚的成长,每一件事都需要用一卷来好好说,但我TM揉一起了——好吧,我就是**。

    所以读起来感官当然不好,就好比权游最后一季,为什么被大家骂那么惨?有些人觉得夜王死的太快,有些人觉得龙妈黑化简直沙雕,也有人觉得小恶魔全程降智...等等等等,其实道理是一样的。这些“我觉得”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是问题所导致的结果。其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把原本需要用更多内容来填充的故事,压缩成那么一丢丢了...然后只能仓促处理。

    而相比权游,深渊更让我难受的是,我还必须用第一人称。所有的事都得佩佩看见,佩佩参与。就好比全程斯诺在干嘛在干嘛,但真正对于他来说,龙妈就只是在最后关头空降的——这么去讲的话,大家还会喜欢龙妈吗?

    根本就没机会塑造啊。

    于是我心里的想法,几乎就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光与暗写到前面几章的时候,我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

    但还能怎么办呢?

    只好硬着头皮写下去。

    但我又不能真的把光与暗写到一百,就现在已经有人说拖了——相信我,我现在比你们更想尽快把三卷完结。

    因为故事已经不再受我的控制。现在这样的情节,也和我原先设定好的有了偏差。

    偏差大概是从哪里开始呢?

    从枢机主教那里。

    这样一个牛逼哄哄的人物,其实我原本有更好的安排——现在说这些也没意义了,大概再也没多少机会去塑造他。因为他和特蕾莎不一样,他是空降到主角面前的,同时也空降到读者面前。

    所以好多人觉得,佩佩打不过他是被削弱了。

    说到底还是因为经验不足,导致没能将原本的设想好好传达给大家,不知道长篇小说该避讳的点。

    有些失落。

    但与此同时,我又在想,还好我现在明白了这些。

    如果没有这一卷,让我意识到这一系列的问题,如果等到大高潮的时候再意识到这些,那这本书恐怕就要崩了。

    提早发现问题,这是一件好事。

    emmmmm...

    大概正常的作者,都不会像我这样傻乎乎的讲出这些吧?

    就当随便说说了。这卷完结后,这样的情况不会再出现。

    说完这些,再说说我自己吧。

    写小说这件事,对我来说其实是一个重大改变。

    因为在此之前,我的所有闲暇时间,几乎都泡在一些不大好的地方。我的生活,除去大部分时间的工作以外,无一例外的都是喝酒,蹦迪。这其中有工作应酬的原因,但其实我也喜欢这样,喜欢广交朋友,毕竟有机会把他们口袋里的钱变成我的——没错,我是一名不大优秀的创业者,就像开篇的陈宇轩那样。

    开篇的设定,就是曾经我人生中的低谷时期——也是那段时间,我爱上了喝酒。

    后来有段时间放纵自己。全城大小夜场没有我不熟悉的,走到哪都有卡座,哪哪都有熟人,年长的朋友往金X鸟带,年轻会玩的就去迈X密,马爹利轩尼诗对瓶吹,没错我就是今晚全场最靓的仔——我这么一说,可能有人都猜到我在哪个城市了。

    后来喝出胃病...

    算了,说的多了。

    写小说是因为我不想再那样了。那样的生活是荒度人生,不如做些更有意义的事。

    我很喜欢写小说。喜欢在睡前想些小故事,想故事里的人物,然后入睡...初中的时候特别不喜欢化学,那时候在笔记本上写,然后拿给同学看——所以严格意义上讲,这其实是我的第二部小说?虽然那时候没写几个字就太监了。

    总之,我喜欢这个。

    喜欢我写的人物被大家也喜欢,被大家讨论,喜欢我想的故事被你们喜欢,这是很奇妙的一件事,也是我写小说的动力。

    所以有时候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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