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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2【吃了个闷亏】(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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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拯救诸天单身汉1452【吃了个闷亏】

    《秋菊打官司》在戛纳获奖之后,后续的发行就好办多了。

    戛纳国际电影节,本质上就是一个电影的展销会,不仅有来自世界各地的电影商来参展,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发行商来选影片。

    《秋菊打官司》有戛纳金棕榈奖的肯定,自然能卖出高价。最终,二十多家國家和地区的发行商引入这部电影,让麒麟影业收获近一千万美元。

    即便不算内地的票房,这一千万美元,也足以让麒麟影业回本了。毕竟它的制作成本,也才八百万人民币而已。

    《秋菊打官司》随后也在内地上映,因为有戛纳金棕榈的噱头,所以上座率还是不错的。

    但最终分到项南手里的票房,只有不到三百万。其余的钱,估计都被院线方、发行方给眯了。

    项南虽然生气,但是也很无奈。若凭他的人脉,若想追这笔钱,肯定能追回来。但是,大环境还是难以改变。

    陈珮斯当年拍《太后吉祥》、《好汉三条半》,哪家影院都满座,但院线方坚持说电影不卖座,睁着大眼说瞎话。

    结果本来很赚钱的电影,最后一算居然是亏本。气得陈珮斯毅然退出影坛,再不拍电影了。后来改演话剧,一张门票就是一份钱。虽然规模远不及电影,但好赖是见到钱了。

    项南没陈珮斯那么大气性,不会退出影坛的。不过这次吃得亏,也让他长了个教训。以后再投资拍电影,要么就找个靠谱的发行商,要么就直接一口价卖发行权。

    要还是以票房分成的形式,他肯定是拍一部赔一部。一分钱赚不到不说,还得干往里赔钱。

    ……

    九四年,项南开始填坑,推出了《鬼吹灯之龙岭迷窟》。

    八七年的时候,他曾推出了《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着实让不少读者大呼过瘾。

    不过当时却也引来了一些文艺批评家的置喙。认为项南的写作太过商业化,娱乐化,缺乏创新,缺乏深度,只是一部部精神快餐、文学垃圾而已。

    但时过境迁。如今生产快餐文学的项南赚得盆满钵满。相反,那些曾经红极一时的先锋作家,却是穷死得穷死,饿死的饿死,转行的转行。

    京城三环外的农村,聚集着大量此类作家,天天啃着馒头喝凉水,一心想创作出媲美卡尔维诺(树上的男爵)、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米兰·昆德拉(生命无法承受之轻)的巨作。

    但九四年,文学创作环境与十年前相比,已大不相同。

    一方面,相比严肃文学、先锋文学,人们更喜欢通俗文学,如金庸、古龙的武侠,王搠的痞子,琼摇、席绢的言情等等。

    一方面,盗版横行。金庸的武侠,三联正版销量不足三十万册。但是全國现存的金庸武侠数量,怕是上亿册都有了。

    项南的这部《龙岭迷窟》推出之后,也才卖了不到五十万册。相比之前动辄百万的销量,真是差得太远了。

    ……

    八月,《玉观音》正式杀青。

    一边搞着后期制作,一边跟电视台谈合作。

    八零年代起,内地电视台已经开始外购节目。

    比如亚视的《大侠霍元甲》、TVB的《上海滩》、中视的《昨夜星辰》、台视的《新白娘子传奇》等等。

    项南现在就准备把这部电视剧卖给电视台播放。

    而每一集要卖多少钱,播出后的版权归属,分销权归属等等,都得好好谈谈。

    之所以如此,主要也是因为,八零、九零年代,电视台的版权意识都不强。

    九零年,中國才推出《著作权法》;九二年,中國才加入世界版权公约。

    之前,一直都是粗放式管理。因此版权保护意识淡薄,已是根深蒂固的事。即使到二零二零年,电视台节目还屡屡被曝出侵权,更何况是九零年代了。

    在当时,一家电视台买来拷贝之后,就可以随意跟其他电视台互换节目,根本不管自己有没有版权。县市级电视台甚至公然播放盗版影碟,都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

    因此如果不加限制,这部《玉观音》怕是只能卖一遍了。到时候,其他电视台都免费拿去播放,那项南损失就大了。所以必须严格限制。

    最终,麒麟影业和央视达成协议,《玉观音》以八万每集的价格,卖给央视。央视每重播一遍,要再付每集两万的费用。而且,合约约定不允许央视转卖、赠予、互换播放权。

    ……

    十月份,《玉观音》正式登陆央视一套飞天剧场。

    这也是项南的电视剧,第一次在央视首播。之前,都是在燕京电视台播出的。

    《玉观音》推出之后,收视率立刻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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