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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俘虏政策的意义(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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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自古就有“杀俘不祥”的说法,到底祥不详这是一个很玄学的事情,但从逻辑上来讲杀俘的确会加强敌人的抵抗激烈程度,毕竟投降也是死,那么为什么不硬拼到死呢?

    自然,历史上也有像蒙古军队那样“屠一城,降十城”的战略。而且在封建时代缺少动员体制的国家里,如果军事贵族和精英武士遭到彻底的屠杀,那么军队就很有可能一蹶不振。

    总之在古代,很难说杀俘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但现代情况又不一样,现代军队中士兵的战斗能力往往和其政治觉悟、思想精神存在很密切的联系,俘虏则能够在精神层面对士兵做改造。特别是像现在解放战争的情况,社会党既然自认为在官兵关系上比较北洋军有巨大优势,那么社会党就也应该有信心的俘虏政治改造的竞赛上能够彻底战胜北洋军。

    一名政治上被成功改造的北军俘虏,其价值甚至还要高于一名作战娴熟的红军老兵,因为这样的俘虏和解放战士能够在精神层面上起到更大的号召作用,更能够瓦解敌人的抵抗意志。

    早在辛亥年时,社会党就确立了“光复战士”、“光复营”的政治工作传统,这对于社会党人扩大本方政治影响并且瓦解敌人斗志来说,当然起到很大的作用。

    甚至于林淮唐还曾经提出过,在一定情况下红军甚至应该有计划的主动释放俘虏,特别是敌人的中高级军官俘虏。

    这就是为了在北洋军的军队里散步失败主义的情绪,破坏敌人的士气。一般而言,会被红军俘虏的中高级军官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作战特别努力的北洋死忠分子,他们经常是由于作战过于拼命,结果或是突进红军纵深之中被包围,或者是和友军脱离了关系而被歼灭,另一类则正相反,往往是北洋军中划水摸鱼的怯战分子,一般是由于溃逃而被红军俘虏。

    这两类中高级军官里,前者是北洋军的中坚骨干,一般都有比较大的脾气,普遍被视为刺头,例如山东战场上华东野战军曾俘虏过一个叫彭寿莘的营长,此人在北洋军中就素以骁勇善战和为人刚正闻名军中,人称“刺儿彭”。

    彭寿莘被俘虏以后,华东野方面就是依据中央执委会提倡的俘虏政策,在了解他的情况以后,对彭寿莘不宣布俘虏,战报公文和报刊上也不登载他被俘虏的消息,不仅当场释放,而且还将彭寿莘身上的公文档案和各种证件配枪一起归还,并掩护他安全通过红军的解放区。

    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除了是希望扩大社会党的政治影响以外,其实更大作用是破坏北洋军队内部的团结。正如彭寿松的外号“刺儿彭”所表现的那样,北洋军里很有一批桀骜的战将,这类人往往和同僚关系很差,所以才会因孤军冒进、侧翼缺少掩护而被红军俘虏,他们被俘虏以后又通常会对友军产生很大怨气,将其释放后就可以破坏北洋军将领之间的关系。

    而且由于这类人的嫡系部队已经被消灭,所以单枪匹马被释放回去以后,是很难被北洋军政府重新重用的,自然也就不会重新成为红军棘手的麻烦。

    另一类俘虏呢?以草原战场上骑一师俘虏的北洋军第一师部分军官为例来说,这些人本来战斗意志就非常薄弱,无非是领一份饷开一声枪罢了,多数都抱着得过且过的心态,他们被俘虏又经释放以后,抵抗意志便更为薄弱,由于了解红军的俘虏政策,所以根本不怕被俘,反正投降也可以活的好好的,像这类聪明且无能的军官,不要说放他一次,就是放他十次又如何?

    反而是放的次数越多,这类人越懂得如何和红军打默契仗。

    当然具体问题也要具体分析,如该部红军在战场上具有优势,如广东战场的情况,红军就应该争取打歼灭战,没有必要释放俘虏,只要执行较宽松的俘虏政策就可以;如山东战场,红军稍处下风,就应当利用俘虏政策破坏敌军士气和敌军将领间的关系;如草原战场,红军还处于敌人的围堵追击之下,这种时候红军就没必要急着俘虏敌人,而应当尽量争取和敌人打默契仗,这样更好保持红军力量。

    所以胡公冕在浙东的俘虏政策,也不能说是错的,他也只是发扬了实事求是的精神。浙东战场局面还没有真正打开,红军确实有一定必要借夏超的人头来向浙东老百姓证明红军的力量,这种时候杀俘就有了一定价值,何况夏超也是经公审以后杀掉的,有足够的人证物证证明他的取死之道。

    红军提倡“任务式指挥”,中下级别的指战员拥有远超于北洋军军官的临战自主决策权限。相应的,社会党也同样提倡“任务式领导”,各级党委只要是在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下,也同样具备很高的自主决策权限。

    毕竟现在解放战争的战场南北纵横万里,从辽远的朔方草原到巴山夜雨的川东,从黄土厚重的中原到东海滔滔的齐鲁大地,再从林木参天的西南边境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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