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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一杯水主义(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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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娼战争打响的同时,全国国大在一切选举事宜结束以后,也开始了修订新中国法律的问题,首当其冲者便是《婚姻法》。

    新《婚姻法》废除了一夫多妻制或者多妾制的合法性,已经轰动全国,引发各界激烈的争论。虽然林淮唐在全国国大内强行划出相当比例席次,专门用于指定女性国大代表,可是即便是知识青年出身或者革命党人出身的女同志里,也有很多人支持一夫多妻制的糟粕,至于男性国大代表,对新《婚姻法》的批评攻击就更不绝于耳了。

    这也是为什么新《婚姻法》虽然废除了一夫多妻制的合法性,但无论是《婚姻法》还是新《刑法》,都并没有明文规定重婚行为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仅仅是沿海地区和一些较发达城市地区的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的《禁止重婚暂行办法》,靠行政力量而非立法对重婚进行了若干不同的限制。

    新《婚姻法》虽然明文提出了婚姻是一种“无偿的合作关系”的定义,但这部在立意上极为先进甚至可以说是过于先进的法律,毫无疑问在1915年的中国势必将引起轩然大波。

    禁娼对中国人而言,毕竟还有一个道德层面上教化的意味存在,对大部分人来说禁娼虽然很难接受,但完全能够理解。

    但废除一夫多妻制呢?

    对于追求多子多福这样传统生育观念的中国人来说,就算他是一位坚定的革命者甚至是一位社会党的党员,一般人也极难接受,甚至要提出这样的问题——新《婚姻法》到底有什么用!?

    当然,若纯粹从生育的角度出发,毫无疑问一夫一妻制的生育率是要远远高于一夫多妻制的。因为一夫多妻制在多数时候,不仅意味着有产阶级的多子多福,也意味着贫穷无产者普遍性的绝育,或者更干脆一点来说,所谓的一夫多妻制就是对贫民男性最残酷的剥削,将直接导致绝大部分贫民男性断子绝孙。

    即使用最为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口吻来说,一夫多妻制就意味着富裕阶层可以无止境地霸占性资源,富裕基层不可能使他所有的妻妾都充分生育,但绝对有能力将所有的新资源从贫民男性手中夺走。

    所有对底层男性来说,一夫一妻制绝对是在捍卫他们生存和繁衍后代的权利。

    但这样复杂的理论,即便社会党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教育,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大多数人的想法。毕竟更多人在一夫多妻制的想象里,只会把自己放在广纳妻妾的富裕阶层的位置上,而很少会想到自己实际上处于断子绝孙的贫民男性位置上。

    新《婚姻法》和禁娼都在全国范围内引发了极其轰动性的争论,甚至在部分地区还出现了有反动武装打着什么“社会党要让中国人断子绝孙”的旗号掀起叛乱,其声势比较过去这群人打“反分田”、“反退押”的旗号时还要更大。

    也可见到在某些方面,性焦虑对人的刺激比财产焦虑更胜一筹。

    为了这些由于“性问题”而引发的争论,分管参与国大立法问题的林时爽最近一段时间也是频频来找林淮唐谈话商量。

    在曹凝南下上海,掀起更大规模的禁娼风暴以后,林时爽为了研究问题方便,就干脆借住在了林淮唐家中。

    社会党内地位最高的两个领袖人物,多半时间就是穿着宽松的居家睡衣,坐在林宅小院子的菜田前,一边翻着文件,一边讨论着将要决定四万万人命运的国家大事。

    “据我所知,国际纵队里有很多法学专家都对咱们的新《婚姻法》提出了意见?”

    林淮唐淡淡问出这个问题,国际纵队的革命者中法学家的数量可是相当之多,毕竟研究法律的人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反体制运动的常见参与者。

    以西欧地区的法学家志愿者们为主,国际纵队里很有些人对目前全国国大的立法工作提出了大量意见——更准确来说,是大量极为尖锐的批评。

    林时爽高强度参与了国大的立法工作,他在日本留学时学的就是法科,专业的法学履历出身。日本在方方面面虽然都以英国为师,但明治时期的日本法律还是主要参考了法国为主的大陆法系,林时爽在日本学习法学,自然也是受到大陆法系的影响比较大。

    他跟国际纵队里的法学家们意见同样有些冲突,但整体上来说立场还是比较接近的,所以林时爽对新《婚姻法》和最近出台的与禁娼相关的一系列条例都觉得有些不满。

    但林时爽当然不是保守反动之人,他是觉得即便是目前出台的新《婚姻法》也还是太落后了些。

    林时爽说:“国际社会党执行局的委员柯伦泰女士在瑞典知道了我们中国准备重新修订《婚姻法》的事情以后,专门托朱加什维利同志给我带来了一封万言书啊,我看她讲得很好,革命政权需要靠革命的婚姻法来创造革命的新人,所以婚姻法事关我们革命事业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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